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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制度

一九七八年年底,根據一九七六年商品交易(交易商、商品交易顧問及代 表)規例註冊的人士有619人,包括商品交易商118人(公司交易商43人,個人 交易商75人),其中有40名公司交易商及9名個人交易商為香港商品交易所股 東;商品交易商代表476人;公司商品交易顧問5人;個人商品交易顧問9人 及商品交易顧問代表11人。

設立商品交易賠償基金的目的,是賠償投資者因交易所股東犯錯誤而遭受 的金錢損失。到年底時,賠償基金總額為290萬元。

非香港商品交易所會員的交易商共存款40萬元。存款用作預防非香港商 品交易所會員的交易犯過失時,給予投資者有限度的保障。

金銀貿易

已成立68年的金銀業貿易場共有會員商號 195 間(個人並不能佔一席位)。 目前該貿易場不再接受新會員加入。

年內,國際黃金貿易有普遍擴展的趨勢,因而本港的黃金貿易亦非常活 躍。繼倫敦及蘇黎世之後,本港現已成為世界第三大的黃金市場。通常每手交 易額是 100 両,即5両重的金條20條,一両相等于99純金的37.4290克。歐洲市 場收市時,本港因其所處的時區,黃金市場展開買賣,正可連接紐約、倫敦、 蘇黎世的市場,完成全球性二十四小時貿易聯繫。

一九七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該貿易場重開白銀市;白銀市自太平洋戰爭停 止貿易後首次復業。本地市場每份合約為5千盎斯,在紐約交收,以港元定 價。報價時以每10盎斯99.9%純銀計算,價格並規定有5分的最低上落。交易 程序與黃金買賣相同,但交收地點則在紐約,並由歐文信託公司及永亨銀行集 團辦理。本港重開白銀貿易,全球得以進行二十四小時的連鎖白銀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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