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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
區,這些限制屬於國際紡織品貿易協定的範圍。國際紡織品貿易協定的一項措 施,是成立紡織品監察組織,以監督該項協定的實施。香港在一九七七年委派 一位代表為該組織的正式成員。
英國在一九七四年代表香港同意接受的國際紡織品貿易協定於一九七七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期滿。一九七六年底至一九七七年內,國際貿易關稅一般協議在 日內瓦安排多次冗長而深入的討論以決定該協定的未來方針。一九七七年十二 月中旬,雙方終於同意繼續執行人造纖維協議,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生 效,為期四年。
年內,香港按國際紡織品貿易協定的規定,與奧地利、芬蘭、挪威、瑞典、 歐洲共同市場及美國舉行會商,分別簽訂雙邊協議,限制香港若干類紡織品輸 往此等國家。
香港與歐洲共同市場簽訂的雙邊協議,限制香港輸往共市的紡織品和成衣。 該協議於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卅一日期滿。雙方按國際紡織品協定的規定進行會 商後,簽訂新的雙邊協議,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5年。談判結 束後,署理總督在發表聲明時指出,香港在「極之不願並-
滿疑慮的情况下」 接受該項協議,而歐洲共同市場堅持要實施的某些限制是明顯的不合理。
本港與美國簽訂一項新雙邊協議,由一九七八年一月起生效,為期五年。範 圍包括香港輸往美國的全部棉、毛、人造纖維紡織品。現行雙邊協議原定於一 九七七年九月三十日期滿。後延期至十二月卅一日,但對限制規定方面依 例的調整。
一九七六年八月及十月,香港與加拿大簽訂兩項雙邊協議,限制本港輸加的 若干類成衣製品。同年十一月,加拿大單方面宣佈該兩項協議將由全球性入口 限制所取代。此等全球性限制在一九七七年內繼續執行,所限制的成衣製品種 類繁多。
特別就國際紡織品貿易協定而召開的國際紡織品貿易研討會,於一九七七年 五月在香港舉行。該研討會由英聯邦秘書處與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及社會 委員會(ESCAP)、聯合國貿易及發展會議 (UNCTAD)及國際貿易關稅一般 協議 (GATT)聯合主辦。有超過30位來自聯邦地區與亞太經濟及社會委員會各 發展國及地區的代表參加。研討會的目的在使參加者有機會交換意見,認識共 同利益和問題。
多邊貿易會商於一九七三年九月在東京首次舉行,目的在消除或減少關稅或 非關稅性的障碍,以促使國際貿易有更大的發展自由,一九七七年工作繼續進 行,大半年中無多大進展,但在最後一季,會加速進行,現仍在繼續中。
大多數先進國家推行各種普及特惠稅計劃,以協助發展中的國家輸出製品, 辦法之一是規定輸入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時,給予免稅或低關稅待遇。
這些計劃的形式、範圍及其他規定,都因國家而異。所有實施這些計劃的先 進國家,除挪威和芬蘭外,均已將香港列為受惠者。但香港若干製品却不能享 受歐洲共同市場、日本、瑞士、澳洲和奧地利實施的特惠計劃。這些待遇上的 差異,使本港不斷與外國政府交換意見,並向有關入口國清楚表明:本港無意 在這些計劃下尋求特別利益,只要求獲得與積極競爭者相似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