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7 — Page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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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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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七年末,共市宣佈一九七八年的普及特惠稅計劃,本港的皮製鞋類及 共市稱爲「極度敏感的紡織品」仍然未列入受惠範圍。當局正繼續努力要求共 市將這些製品列入未來特惠計劃內。

出入口文件

在符合國際義務的原則上,本港已將出入口簽證手續盡量簡化。手續最複雜的 是香港有義務要限制若干類紡織品的出口。紡織品出口證每份須繳付手續費15 元,其他出入口簽證則完全免費。

香港經濟有賴製成品的輸出和大量的轉口貿易,而製成品大部份以入口原料 製造,故設立符合外國海關規定的來源證制度,至為重要。工商署簽發來源 證,並負責保證香港的來源證制度完整可靠。為此,該署與海外有關當局及受 權簽證的五個非官方團體(即香港總商會、香港印度商會、香港工業總會、香 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和中華總商會)保持密切聯繫。一九七七年內,憑上述六個 機構所發來源證而輸出的港製貨品,總值估計達111億 9,100萬元,其中74億 8,900 萬元的貨品出口係用政府簽發的來源證。

若干實施普及特惠稅計劃的國家給予香港特惠稅待遇。輸往這些國家的出口 貨,申請特惠稅時可獲工商署簽發甲種證書。把香港列為受惠地區的國家有奧 地利、加拿大、歐洲共同市場、日本、紐西蘭、瑞典、瑞士和美國。由一九七 六年開始,政府授權的非官方簽證團體獲准簽發甲種證書予輸往加拿大、日本 及瑞士的貨物。一九七七年內,憑甲種證書出口的貨品,總值達69億8,100元。

一九七七年七月一日,英國取消英聯邦特惠稅率。除共市會員國外,其他國 家輸入的貨品須全部按歐洲共同市場一般對外關稅規定課稅。但仍有19個英聯 邦國家繼續給予香港製品聯邦特惠待遇。為支持廠家在上述大部份國家取得 特惠優待起見,工商署簽發來源證時,加簽證明製品所用聯邦原料成份。一九 七七年年內,憑加簽來源證和英聯邦特惠稅證出口的貨品,總值達6億7,700 萬元。

港製品憑各類證書出口的估計達本產出口的53.8%,其中43.1%由政府發出 簽證。

簡化貿易文件及程序研究委員會是一個諮詢團體,負責就貿易文件和程序的 劃一和簡化問題,對工商署長及本港的工業和其他機構提供意見。年內該會代 表參加了一連串國際性的簡化貿易程序會議,香港因此得以向各國的全國性及 國際性貿易簡化機構學習並交換意見。這些機構在發展貿易文件和貿易程序的 最新處理方法和技巧方面,都是最為先進的。

工商署

工商署於一九七七年七月進行改組,轄下分為貿易處和工業及海關處。工商署 的職責,包括處理海外貿易關係、發展工業、促進投資、簽發來源證、管制貿 易和徵收及保障應課稅品的稅收。該署的工作由數個獨立機構從旁協助;這些 機構的經費,全部或部份由公帑撥支。

香港中央參考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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