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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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 1844 升酒和57272升柴油。共有600人被捕或受檢控,法庭判處的罰 款共達171,985元。

根據危險葯物條例和劑及毒條例的規定,緝私隊亦負責防止及禁制毒 品和其他危險物的非法販賣和使用,而該除有過半數隊員從事掃毒工作。除 了堵截海運及空運非法輸入本港的毒品外,緝私隊對於用作製造、貯藏、販賣 及吸食毒品的屋宇亦採取行動。年內在掃毒行動中共檢獲危險葯物673千克, 包括海洛英94千克及嗎啡116千克。有1,691 人因與毒品案件有關而被捕,其 中4人被控製毒,414人被控運毒,其餘的則因藏毒品或在毒窟内吸毒而被 捕。檢獲的毒品市價總值超過3,600萬元。

緝私隊是版權條例的唯一執行機關。年內該隊的一個特別版權小組會處 理59 宗與侵犯版權有關的案件,檢獲的物品計有:錄音機348 部、唱片 2,305 張、翻版錄音帶 514,431 套、翻版書18,046册。有47人因侵犯版權而被定罪, 法庭判處罰款共達 232,170元。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簡稱廉政公署)於一九七四年二月成立,負責偵 察,調查及防止貪污。廉政專員及其屬下職員,並不受公務員叙用委員會條例所 規限,故不視為公務員一份子。而廉政專員則直接向總督負責。

大部份由社會賢達組成的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負責就廉政公署的編制、 財政預算、行政及一般工作等政策,向廉政專員提供意見。廉政公署設有三個 專責部門,即執行處、防止貪污處及社區關係處。此外,每一部門內分別設有 諮詢委員會,其成員包括專門行業的資深人士及社會各階層代表。

廉政公署的人事編制共設有職位 939個,其中762個年內已有人出任,計 執行處職員486人(編制員額533人)、防止貪污處81人(編制105人)、社 區關係處 150人(編制249人)、及行政總部45人(編制52人)。

執行處負責調查被控觸犯或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及廉政公署條例的一切事件。廉政公署條例於四月間經立法修訂後,內容有重 大改變,擴大了調查人員拘捕、搜查及扣押物品的權力,並授權廉政公署毋須 經由警方而將嫌疑犯羈留或給予保釋。此外又規定凡抗拒廉政公署人員執行職 務、向廉政公署人員作失實報告及冒-

廉政公署人員,均屬違法。關於羈留在 廉政公署辦事處之人士的待遇問題,則由總督所頒報之法令加以規定。此法令 於一九七六年九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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