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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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福利服務方面,本港各志願團體發揮了重大作用。這些志願團體大 多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會員(見附錄四三(甲)),其中不少由政府每年撥款補 助。由於來自海外的經濟援助日漸減少,志願團體越來越倚賴政府的補助及在 本港籌募的慈善基金和捐款。香港公益金屬下約有六十個福利團體(見附錄四 三(乙)),負責統籌該等團體在本港籌募善款的工作。

一九七五至七六財政年度內,政府用於社會福利工作的開支,總數達2億 9,480 萬元,較前一財政年度增加約38.6%。此外又由政府獎券基金撥出 500 萬元作為貸款及非經常補助金。

社區和團體工作_

社區和團體工作,旨在培養個人和集體責任感。在社會工作人員協助及鼓 勵下,個別人士集合並成立小組,培養良好交誼,為改進社會而努力。最終目 標是改良生活質素,建立更團結、和諧而安定的社會。

社會福利署屬下的社區及團體工作部,利用遍佈各區的社區中心、社區福 利大厦和社區會堂而執行工作,以便集中處理鄰近居民的福利事務。該部設立 圖書館、日間托兒所、職業訓練班、為不同年齡與不同興趣的人成立聯誼會、 提供家庭輔導及其他服務,並在公園及遊樂場為青少年安排特別節目。該部有 社區及青年事務主任派駐各區,負責推動和統籌區內的社區和青年服務發展工 作。此外,該部設有流動鄉村服務小組,為交通不便的偏僻村落居民提供圖書 借閱、社會及康樂服務,同時又為露營者開設兩所青年旅舍。

本港志願團體從事青少年的康樂及社會服務,貢獻良多。香港基督教服務 委員會、天主教福利會、基督教青年會和女青年會、香港青年協會、香港小 童群益會、香港遊樂場協會及許多其他志願團體,均特別致力組織青年中心和 兒童中心,並積極參與康樂輔導計劃、為青少年安排派遣工作及提供諮詢輔 導。

家庭福利服務

概括地說,家庭福利服務的宗旨在於促進家庭和個別家庭成員的福利,並 特別顧及婦孺問題

家庭福利服務部分區設立辦事處,服務範圍包括諮詢輔導,如協助解決家 庭困難、私人糾紛、虐待兒童等問題,並指導由於各種原因而陷入困境的家庭 如何解決困難,例如家庭成員身心有缺陷、失業、患病、突然失去負担生計者 等。該部亦負責介紹入學、就業、經濟援助、醫療等工作,並安置需要護理的 兒童、未婚母親及老弱傷殘者到適當的機構。一九七六年內共有22,225 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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