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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庭及個人得到幫助。該部同時進行學校中的社會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家庭生活 教育、初步處理領養文件、登記及視察托兒所,並與志願團體機構聯絡,以確 保該等機構維持合理的服務標準。

該部負責執行保護婦孺條例、領養子女條例及幼兒中心條例所規定的若干 法定職責。例如遇有遭人遺棄或面臨墮落或傷害危險的兒童,該部須負監護人 之責;凡有領養子女的申請,該部即負責調查申請人的社會背景及其他有關事 項,再交由最高法院原訟庭考慮。外國家庭申請領養本港兒童時,則由天主教 福利會及國際社會服務社兩志願團體協助進行調查。本年內獲批准的領養申 請,本港的有375宗,外國的有17宗。

該部設有一收容中心,使被遺棄、迷途、流浪或其他需要保護的兒童獲得 臨時的照顧。

本港志願機構亦設有多項服務,包括家庭及婚姻指導、托兒所、家務助理 等,並設立收容所及兒童院以收容行為上有問題的兒童及青少年。二

康復服務

社會福利署屬下康復部設有18個中心及院所,與本港多個志願團體共同提 供康復服務,協助傷殘人士自力更生,成為社會的有用份子。這些中心和院所 都由社會福利署的康復部管理,其中一部份還照顧較嚴重傷殘人士的住宿。在 一九七六年內,平均每日有1,500位傷殘人士接受康復部的職業訓練及安排在 庇護工場工作。此外又有1,400人獲得盲人凸字點字法訓練、行動能力訓練、 測聽檢驗、聽力訓練、職業輔導及職業介紹。

康復部並負責協調老人福利服務工作,與收容約3,400位老人的28所安老 院保持聯絡。提據公共援助計劃規定,貧困老人每月可以得到援助金,用以支 付該等機構收取的費用及其他小額開支。政府並津貼其中12所老人院及為居家 老人提供家務助理服務的兩個志願機構。年底時有9所新安老院在籌劃及興建 中,預期在一九七八至一九七九年度完成,可容納1,400位老人。

志願團體訓練智力遲鈍人士的設備大有增加,香港低能兒童教育協進會屬 下的柴灣晨曦中心及松嶺訓練中心已經擴建,該會屬下較高級的訓練中心及保 良局高超道中心亦已開始啟用。新設的兩所康樂中心之一是低能人士協進會行 動組為智力遲鈍的成年人而設,另一則為香港聾人福利會專為聾人而設。年內 香港傷健協會亦為身體傷殘人士開設8個會所及1個活動中心。

有關未來康復服務進一步發展的建議,刊載於十月出版的綠皮書(見第七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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