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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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須負担的費用。像一九七三年一樣,該規例所規定的經濟利益,適用於民事 和刑事案件。
政府有意擴大法律援助計劃,使更多人有資格獲得法律援助,尤其是中等 入息的人士。因此,政府年內進行一項研究,以便獲知:如果放寬經濟能力測 驗所規定的資格限制,在政府財政和其他方面會有些甚麼影响。
目前,在地方法院審訊的刑事案件,可獲得法律援助的,只限於涉嫌犯有 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或以上的罪名的人。一九七四年八月,總督會同行政局批 准:如政府財政能力許可,由一九七五年四月一日起,法律援助計劃應予擴大, 使所有在地方法院審訊的刑事案被告,只要能夠通過經濟能力測驗,均可獲得 法律援助。自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由一九七○年一月一日實施至今,從未有 申請人因不能通過經濟能力測驗而不獲法律援助,且只有小部份人士須繳納小 額費用。
一九七四年內,大多數在高等法院審訊的刑事案和在合議庭聆訊的上訴案, 訴訟組仍然担當律師的工作。在全部這些案件中,各有關大律師均獲得案情摘 要。由於該組與各大律師密切合作,使各有關方面都節省不少時間和金錢。在 地方法院審訊而獲得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大部份由法律援助處委託外間執業 律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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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局
市政局是個法人團體,具有財政自主權,其主席和副主席均由該局議員互 選出。議員人數共24位,其中12位由總督委任,12位由根據市政局條例享有選 舉權的居民選出,議員的任期為四年,但如獲重委或重選,則可連任。該局並 無官守議員。
像過去一樣,市政局每月舉行公開會議一次,但該局的事務,大部份由該 局的常務委員會和13個事務委員會處理。該13個事務委員會經常定期舉行會議。 此外,該局還有33個小組委員會和其他委員會。各事務委員會、小組委員會和 其他委員會的主席職位,均由市政局議員担任。如需委任新委員,則可由各該 委員會委員推擧增添
市政局僅負責處理港島、九龍和新九龍的市政事務,但該三區的居民已佔全 港人口80%強。該局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公共衛生和清潔;管制食物行業場所、厭 惡性行業、浴室和洗衣場等的整潔和發牌事宜;辦理和管制市場、屠房、小販、 墳場、火葬場和殯儀館。該局並負責管理大會堂、博物美術館、公衆圖書館、 政府停車場、公衆康樂場所(如海灘、泳池、網球場、足球場、體育館、運動 場、遊樂場和公園等);提供或贊助文化活動和室外娛樂;並負責發給公共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