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與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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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增加百分之八點九。(車輛統計數字見附錄三五)。前往登記之新私家車 輛依然為數甚多,總共增加八千五百八十四輛,而一九七二年則為一萬四千八 百五十一輛。
年內申請駕駛執照之人數銳減,主要原因為政府於三月一日起增加收費; 駕駛執照由每年十元增至五十元,臨時駕駛執照由每年四十元增至一百元,及 駕駛測驗申請表由二十元增至一百五十元。一九七二年底,等候試者有十九 萬一千九百五十二人,但至一九七三年底,人數已減為三萬二千二百零二名。 全年所舉行駕駛測驗,計共有十八萬二千零五十五次。
交通擠迫問題
一九七三年內,香港交通情況繼續惡化,道路上行駛之車輛,共有二十萬 二千七百七十五部,即平均每哩路有三百一十八部,此數字較上年增加百份之 八點九。領有駕駛執照之人士亦增加百分之九點四,計現在共有四十五萬五千 零六十一人。大規模之改善道路工程正在進行或計劃中,但由於香港為地理環 境所限,可供車輛行駛之新道路用地極感短缺,尤以市區方面為甚,政府乃在 年中宣佈決定建築集體運輸地車系統。
道路愈擠迫,公共運輸之效率愈低,因為公共車輛屢屢誤班 往返次數 減少。此種情形激勵市民紛紛購置私家車,以致交通更為阻塞。為確保現有道 路能盡其所用起見,在今後數年內對車輛之擁有及使用,顯然有加以限制之必 要,尤其在交通最擠迫時,公共交通工具應有使用道路之優先權。同時政府應 採取步驟,使改善公共交通及限制私家車之措施能雙管齊下,以收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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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運輸地車系統
二月間,政府在立法局會議中宣佈決定進行建築集體運輸地車系統之首四 期工程,並成立一個法團以便負責地車系統之財政、建築及管理事宜。同時, 一九七二年成立之指導小組繼續進行其審查工作,對多項有關該系統之集資及 建造辦法加以研究,並與有興趣建造該系統之財團舉行一連串商討會議。
一九七三年八月政府決定地車系統首四期工程之全部建築及裝置設備,以 單一合約方式交與一獨家承辦財團負責。
由十月初開始,政府將地車系統工程規條,設計大綱及其他資料陸續發送 各財團。其後,政府接獲各財團提出之更多建議,並於十二月宣佈決定與一日 本財團進行磋商有關簽訂合約事宜。
磋商進行之際,負責設計地車系統之顧問工程師,在工務司署主持此項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