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與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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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二百三十七億六千一百七十四萬三千元,並按每千元註冊資本額二元繳交費 用。本年底,紀錄在案之公司共有三一、二九二間,而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時,則有公司二萬六千零六十七間。
外地註册公司,如在香港設立營業處時,必須於設立日起一個月內,將某 等文件在公司註冊處登記,只須繳交小額之手續費。本年有此類公司七十四間 註冊,其中有五十三間已停業。在本年底,有外地公司八五三間註冊,分屬四 十五個國家,計有美國二二五間,英國一一○間,日本九十九間。甚多外地公 司,因稅務問題,寧在香港開設附屬公司,而不設立分公司。
各保險公司如有意在香港經營人壽及水火保險者,必須符合人壽保險公司 條例或水火保險公司按金條例之規定。此等條例除規定每年須呈報帳目外,並 規定保險公司須繳交按金與公司註冊處,但該公司如遵照一九五八至六七年英 國保險公司法之規定可獲得豁免,或如屬水火保險公司,已在英聯邦其他地方 繳交按金亦可獲豁免。香港現有保險公司二四三間,其中七十三間為本地公司。 至於經營汽車之第三者保險,則必須獲得註冊總署署長批准。
公司註冊處同時根據註冊受託人登記條例,處理受託人之登記為法人,有 限責任合股經營,及貸款人之註冊事宜。
破產與清盤
在香港由於營業失敗,而向法庭正式申請宣佈破產之案件,僅佔倒閉總數 之小部份。本年向法庭申請破產者有二十七宗,申請結束公司營業者四十二宗。 年內法庭頒發接收十九宗,管理一宗,及公司結束今三十七宗。多年來, 破產管理官幾乎在每宗案件中俱成為受託人或清盤人,而一九七三年之情形亦 復如此。本年內破產管理官所賣出之資產總數估計約為三千○二十五萬九千五 百九十八元。除強迫結束外,本年度尙有一七七間公司自動清盤,一八九間由 公司各股東自行結束,及十間由債權人自行結束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