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與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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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工商業管理處之任務包括海外商業關係、工業發展、來源 証書、貿易管制、徵收有稅物品之課稅,與保障政府之稅收, 其工作有數個獨立團體協助,此等團體之經費全部或局部由公 帑撥-

。至於其任務與活動,則下文再有詳述。

工商業管理處有商業關係科兩個,並負責將外國貿易政策 措施之資料,其對香港有影响者,加以搜集與傳播,同時, 並密切注意國際組織之活動。此兩科並經辦與外國磋商貿易問 題,及實施各項協定,此種工作包含計算與分配紡織品限額, 與執行出口管制。

工商業管理處在布魯塞爾、華盛頓,及日內瓦等地設有辦 事處,以從事商業關係工作,並供應與香港有關之國際消息。 香港政府駐倫敦辦事處亦有類似之任務。

工業科從事工業界與政府其他部門之聯絡,答覆海外有關 工業之查詢,並處理工業之特殊問題,此科並負責關於聯合 國貿易與發展會之特惠計劃事宜,及英聯邦特惠稅所需之來源 証。該處之貿易調查組,除處理貿易投訴外,並經常視察工 廠,檢查貨物,以執行特惠稅條例,及將違例者檢控。

緝私隊為穿着制服,與受紀律約束人員,其任務為保障有 税物品之税收,並有如第十章所述,管制販運毒品。此隊由一 助理處長管轄,其編制有憲報委任級人員十三名,督察二百六 十八名,與隊員六百九十三名。

一般事務科負責簽發貿易執照(紡織品除外),與管制包 括白米在內之儲備物資。

貿易發展局

貿易發展局為法定組織,並於一九六六年成立,該局之主 席由港督委任,其委員包括有各主要工商業機構代表,兩名政 府高級人員,及四名提名委員。貿易發展局之經費概由政府從 稅收撥-

,並有其本身職員,由一事務主任管理。該局辦事 處設於九龍之海運大廈,並在該處經常有香港製品陳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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