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與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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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七○年内,工商署及該五機構簽發之香港來源證出口貨物,
其總數為六十三億八千零九十萬元。
英國及若干聯邦國家均對香港產品賦予特惠稅。為支持特 惠權利,本港工商署亦發出特惠證,給予保証只用聯邦原料, 或能提出由審定會計師草擬的成本帳目的廠家。一九七〇年内 憑特惠證出口的貨物,總數達十三億零四百九十萬元。
美國法律禁止進口若干類疑為來源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北 韓及北越之貨物。由於香港廠家產製甚多同類貨品,故工商署 依照與美國當局安排之程序,發出綜合來源證以方便此種貨物 之出口至美國及其附屬地。一九七○年以此種來源證出口之貨 物總值十二億三千一百六十萬元。
統計香港之本地出口貨物,約百份之七十二·二係憑各種 來源証出口,其中百份之四十四·九係憑工商署之証書出口。
管理
工商署之責任包括海外商業之關係,工業之發展,來源証
之簽發,貿易控制及收取與保護課稅貨物之稅收。其工作並由 X 數個獨立組織所輔助,此等機構全部或部份由公帑资助,其職
權及活動在後列各節將有闡釋。
工商署內有兩個商業關係部門,負責收集及傳達有關其他 國家可能影响香港之貿易政策之消息,及與國際機構之活動保 持聯絡。此兩部門亦負責準備香港與其他國家之貿易磋商及推
行獲致之協定。此項工作涉及計算及分配限額,及執行出口控
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