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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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大而定。但無論如何香港所購債券不能多過一億五千萬鎊。 這種安排,在保障香港的英鎊儲備兌回港元的價值方面,效用 很大。至於這些貯備在國際價值方面能否獲得保障,則要視香 港能否在七年內不把港元貶值而定。
一九六八年七月,英國根據巴塞爾協定獲得十國給予信用 貸欸二十億美元以支持英鎊,於是向所有英鎊區成員(包括香 港在內)提議,各國政府所持有的英鎊多過該國政府所有的國 外儲備的十分一的時候,由英國無條件保證這些英鎊對美元的 價值;而各國則保證他們將保持一定按比例(以他們當時所持 英鎊與其他外幣儲備的比例為標準。當時香港有百分之九十九 的儲備是英鎊)的英鎊貯備。英國這項保證由一九六八年九月 廿五日起有效五年,香港接納這一安排,以代替購買港元債券 的辦法。並於一九六九年透過外滙基金,為商辦銀行所持有的 大部份英鎊儲備,取得同樣保證。袛要這辦法維持有效,則港 元的價值,便不受英鎊匯率改變的影响,因為港元的資本資產 已獲得保障。不過,如果英鎊匯率改變而香港的貿易對手亦貶 值以致損害香港的貿易地位時,港元的價值却未必能夠保持了。
銀行業務
本港在一九七○年的銀行存歎,繼續增加至一百四十九億 五千五百萬元的新紀錄,比六九年杪的存款數字增百分之二十
一點六。
貸款及透支增至九十六億七千萬元,為存疑的百分之六十 四點七,一九六九年杪為百分之六十四點一。
一九七零年杪本港開設有銀行七十間,銀行的辦事處數字 為三百九十九間,比六九年增加了三十七間。此外,有十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