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數師報告書

KPMG Peat Marwick

致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各股東

本核數師 (以下簡稱「我們」)已審核刊於第四十三頁至第六十一頁按照香港公認會計原則編製的賬項。

董事及核數師的責任

公司條例規定董事須編製真實與公平的賬項。在編製該等賬項時,董事必須貫徹採用合適的會計政策, 作出審慎及合理的判斷和估計,並說明任何未有遵守現行會計準則的原因。

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我們審核工作的結果,對該等賬項作出獨立意見,並向股東報告。

意見的基礎

我們是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核數準則進行審核工作。審核範圍包括以抽查方式查核與賬項所載 數額及披露事項有關的憑證,亦包括評估董事於編製該等賬項時所作的主要估計和判斷、所釐定的會 計政策是否適合貴公司與貴集團的具體情況,及有否貫徹運用並足夠披露該等會計政策。

我們在策劃和進行審核工作時,均又以取得一切我們認為必需的資料及解釋為目標,使我們能獲得-

份的憑證,就該等賬項是否存有重要錯誤陳述,作合理的確定。在作出意見時,我們亦已衡量該等賬 項所載資料在整體上是否足夠。我們相信,我們的審核工作已為下列意見建立合理的基礎。

意見

我們認為在各重要方面而言,上述的賬項均真實與公平地反映 貴公司與貴集團於一九九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財務狀況及貴公司與貴集團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盈利和貴集團之現金流量,並已按 照公司條例適當編製。

畢馬域會計師行

執業會計師

香港,一九九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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