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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項附註
會計政策
甲 外幣兌換
除購買巴士及設備之借款以合約滙率換算外,所有在年結日之外幣結餘數,皆約按結算日 之滙率換算為港元。本年度內外幣本位之交易則按交易日之滙率換算為港元。外幣兌換差額 已於損益賬內予以處理。
乙 零件及物料
零件及物料皆按成本減除準備評值。
成本包括購買材料、直接人工成本及適當比例之成本費用。
丙 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係按照資產之估計可用年限計算之折舊率撇銷其成本。自一九八九年一月 一日起,已對若干固定資產折舊年率作出如下調整,以符合與政府所訂專利合約之修訂:
樓宇
改裝或二手巴士
電腦設備
輕型巴士及其他車輛
廠場及機器、升降機、裝置及設備
二十五或包括展期或續約之租約
年期之較短者
按成本每年百分之二十
按成本每年百分之二十
按成本每年百分之十六又三分之二 按成本每年百分之十四又七分之二
此等改變導致本年度有額外折舊費用港幣3,478,000元。
下列固定資產折舊年率維持不變:
尙餘租約年期超過
五十年之長期租約土地
新巴士
無折舊
按成本每年百分之十
工具
按遞減結餘每年百分之五十
丁 租賃資產
商業租賃費用按個別租賃項目之年期以直線法計入損益賬內。
戊 遞延稅項
因時差問題產生而又有相當可能於可預見將來實現之稅項影響,乃以負債方法計算為遞延 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