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報告(續)

主要客戶及供應商(續)

除上述外,本公司之董事、其聯繫人士或任何股東(按 照董事所知擁有超過本公司百分之五已發行股份數目 之股東)概無於年內之任何時間在主要客戶及供應商有 任何利益。

董事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及截至本報 告日期為止之本公司董事為:

執行董事

附屬公司

林高演博士(董事會主席)

李寧先生

非執行董事

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主要附屬公司之

資料詳載於財務報表附註12。

歐肇基先生

劉壬泉先生

財務報表及股息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 及本集團於當日之財政狀況,俱詳列於財務報表第79 頁至第167頁。

中期股息每股港幣十仙(二零一七年:每股港幣十仙), 已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派發。董事會(「董事會」) 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 期股息每股港幣二角八仙(二零一七年:每股港幣二角 八仙)。待股東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三)舉 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二零一九年股東週年大會」)批准 該項建議末期股息後,末期股息將於二零一九年六月 十八日(星期二)或前後發放予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 日(星期二)登記在本公司股東名冊上之股東。

慈善捐款

本集團於年內捐出之慈善款額為港幣28,070元(二零 一七年:港幣5,880元)。

李兆基博士

王敏剛先生(直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獨立非執行董事

何厚鏘先生

梁希文先生(直至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黃汝璞女士

胡經昌先生

本集團附屬公司之董事名單可於本公司網站(www.hkf.com) 查閱。

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組織章程細則」)第 103(A)條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附錄14《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李寧先 生、歐肇基先生及黃汝璞女士將於二零一九年股東週 年大會上輪值告退,彼等符合資格,並表示願意膺選連 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黃汝璞女士已服務本公司超過九 年,根據《守則》,彼之重選須以獨立決議案形式於二零 一九年股東週年大會上審議通過。

本公司已收到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上市規則》第 3.13條規定作出之年度獨立性確認書。本公司認為,所

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具獨立性。

股本

年內,本公司股本之變動詳情載列於財務報表附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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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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