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治報告(續)

董事會轄下的委員會(續)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已成立提名委員會,其職權範圍列明董事會授 予彼等之職責、責任及權力。提名委員會由兩名執行 董事,即林高演博士(提名委員會主席)及李寧先生及 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何厚鏘先生、黃汝璞女士及 胡經昌先生組成。

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可分別於本公司網站(www.hkf. com)及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查閱。

提名委員會負責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之架構、規模、 多元化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並就任何擬 作出之變動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實施本公司之企業 策略及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提名委員會亦將物色具備 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會成員之人士,並挑選提名有關 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會提供意見,以及評估獨 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提名委員會將就董事(尤其 是主席及行政總裁)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繼任計 劃的有關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提名委員會將按董 事會釐定的客觀準則就候選人之廣泛背景、優點及其 對該職位之投入時間作考慮。

年內,董事會之組成並無變動及提名委員會舉行了兩 次會議。於會議上,提名委員會成員已檢討董事會之 架構、規模、多元化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經驗及 服務年資方面),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及檢 討獨立非執行董事就其獨立性之年度確認書:於企業 管治報告內披露其檢討結果;檢討董事履行其責任所

需之時間,並就已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舉行之 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董事成員的重新委任向 董事會提出建議:並向董事會建議本公司所有非執行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任期,任期三年,至二 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但須根據《組織章程細 則》及《上市規則》項下《守則》輪值退任及重選連 任。

董事證券交易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10所載「上市發行人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 作為董事買賣本公司證券之守則。在向所有董事作出 具體徵詢後,本公司確認本公司所有董事於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已符合《標準守 則》載列之所需標準。

本公司亦為有關僱員(包括本公司之僱員或附屬公司 之董事或僱員,其因為該職位或僱傭關係,乃有可能 持有有關本公司或其證券之尚未公佈之內幕消息)採 納書面指引,而該指引並不低於《標準守則》所訂標 準。

內幕消息披露政策及程序

董事會採納內幕消息披露政策及程序,為本公司之董 事、高級人員及有關僱員提供指引,以確保本公司之 內幕消息按適用之法律和規則,以平等和適時之方式 向公眾發佈。內幕消息披露政策及程序可於本公司網 站(www.hkf.com)查閱。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報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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