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會計政策(續)
(f)
其他債務及股本證券投資
財務報表附註(續)
本集團及本公司之債務及股本證券投資會計政策(除投資於附屬公司和聯營公司外)如下:
債務及股本證券投資(為所有持作非貿易用途)分類為可供出售證券。可供出售證券初步以公允 價值確認,此乃其交易價格,除非首次確認時之公允價值與交易價格不同,且公允價值為相同 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中之報價或使用可觀察市場數據之估值技術計算。成本包括應佔交易成本。
於每個報告期末時,以公允價值作重新計算,任何盈或虧於其他全面收益內確認,及累積盈虧 於證券重估儲備金之權益內確認。惟此有例外情況,如股本證券投資於活躍市場並無相同工具 之報價及其公允價值無法準確計量,則該等投資在財務狀況表按成本值減去減值虧損確認入賬(見 附註1(k))。從股本證券所得之股息收入及債務證券以實際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會分別按照附註 1(s)(vii)及1(s)(vi)所載政策於損益內確認。由於債務證券之攤銷成本改變帶來之外幣匯兌損益於 損益確認。
當終止確認此等投資或此等投資出現耗損(見附註1(k))時,於權益中確認之累計盈虧將轉至損益。 投資會於本集團承諾買入/賣出當日或到期時確認/終止確認。
(g)
指定按公允價值於損益列賬之金融資產
當金融資產以指定按公允價值於損益列賬時:
該指定對銷或大幅減低計量或確認可能出現不一致之情況乃由於量度資產以不同基準;
一組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基準管理及評估其表現;或
資產包含嵌入式衍生工具及該衍生工具需分開確認。
指定按公允價值於損益列賬之金融資產初始以公允價值確認。於各報告期末時,其公允價值會 重新計量。按公允價值重新計量之收益或虧損會於損益內立刻確認。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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