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連交易(續)
持續關連交易(續)
日期
關連人士
二零一五年
七月十七日
恒基物業代理及美
麗華
5. 二零一四年
恒麗建築有限公司 十月二十八日 (「恒麗」),為恒地 之全資擁有附屬公
之司
董事會報告 (續)
交易
華泰隆與恒基物業代理訂立第三份書面協議,根據美麗華╱ 恒基物業代理協議(已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美麗華發出之 公告內披露),委任恒基物業代理為華泰隆之代理,而華泰 隆則為委託人,以租賃該物業繼續用作紅磡物業之展銷廳 及銷售辦公室,日期由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至完成日期(二 零一五年十月四日及紅磡物業最後一個待售住宅單位售出 之日,兩者以較早者為準)。
由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至二零一五年十月四日期間,第三 份書面協議下予恒基物業代理之租金、費用及其他開支的 總額(不包括政府差餉),最高為港幣1,000,000元。
第三份書面協議之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七月 十七日之公告。第三份書面協議已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四日 到期。
泓亮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與恒麗簽訂粉嶺 建築成本合約延期書,以延長日期為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 日之粉嶺建築成本合約由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起的付款期, 以聘用恒麗為發展位於香港新界粉嶺馬適路1號之發展項目 「逸峯」(前稱粉嶺上水市地段第177號)之主要承建商。粉嶺 建築成本合約已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到期。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恒麗或本公司之 關連人士(按上市規則界定)之所有工程之建築成本及百分 之五費用之總額,以港幣19,000,000元為總年度上限。
粉嶺建築成本合約延期書之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 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之公告。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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