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報告(續)
關連交易(續)
持續關連交易 (續)
以上持續關連交易之詳情刊載於財務報表附註28。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審閱並確認以上於截至二 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訂立之持續關連 交易乃(i)本集團之日常及一般業務範圍內進行;(ii)按 一般商業條款訂立或按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所獲得/ 提供予本集團之條款訂立;及(iii)遵照相關監管該等 交易之協議進行,且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 司股東之整體利益。
本公司之核數師獲委聘根據香港核證聘用準則3000 「歷史財務資料審計或審閱以外的核證聘用」及參考 香港會計師公會發出之「實務說明」第740號「關於香 港上市規則所述持續關連交易的核數師函件」對本 集團的持續關連交易作出匯報。本公司之核數師已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6條就本集團載於第19頁至第23 頁披露之持續關連交易發出彼等之無保留函件,當 中載有彼等之調查結果及結論。本公司已向聯交所 提供核數師函件之副本。
本公司核數師已向董事會書面確認以上於截至二零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訂立之持續關連交 易,(i)已獲本公司董事會批准;(ii)已遵照相關監管該 等交易之協議進行;及(iii)沒有超越早前公告所披露 之上限。
企業管治
本公司一直致力維持高水平之企業管治常規。本公
司採納之企業管治常規資料刊載於第24頁至第33頁
之企業管治報告內。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已審核財務業績,並與本集團內 部稽核部及獨立核數師討論本集團核數、內部監控
及財務報告等事宜。
公眾持股量
於本報告日,基於本公司所能獲得之公開資料及據
董事所悉,本公司已依照上市規則維持所需之公眾 持股量。
核數師
本公司核數師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之聘用期行將屆 滿,現欲膺選留任。在二零一五年股東週年大會上 將提呈議案,續聘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之
核數師。
承董事會命
主席
林高演
董事
李寧
香港,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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