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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之關連人士及關連交易
(a)
主要管理人員酬金
主要管理人員之酬金,包括支付予若干本公司董事、行政總裁及最高薪酬僱員(分別於附註7及8披
露)如下:
短期僱員福利
離職後福利
總酬金包括在「員工成本」內(見附註5(a))。
(b)
其他重大之關連人士及關連交易
(1)
二零一三年
港幣千元
“二零一二年
港幣千元
5,724
6,704
92
5,816
6,704
於一九九八年,本集團聘用一間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恒地」)全資擁有之附屬公司作為發
展九龍內地段11127號港灣豪庭(「港灣豪庭物業」)之發展及銷售經理,酬金為相當於建築費
用百分之一及住宅部分毛銷售收益千分之五之總和。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付未
付之酬金港幣18,000,000元(二零一二年:港幣18,000,000元)已包括在貿易及其他應付賬款內。
於一九九九年,本集團與恒地及兩間恒地全資擁有之附屬公司(「恒屬」)達成一項發展協議 (「該協議」),藉此恒屬以港幣1,500,000,000元為代價取得本集團於未來出售該物業住宅部分之
銷售收益之百分之五十權益。
作為該協議之一部分,恒屬同意償付本集團就港灣豪庭物業住宅部分發展開支之百分之五 十。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未收之有關款項港幣7,884,000元(二零一二年:港幣 7,957,000元)已包括在貿易及其他應收賬款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