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轄下的委員會(續)

董事證券交易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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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治報告(續)

提名委員會(續)

提名委員會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

執行之工作概要包括:

(i)

檢討董事會之架構、規模及組成 (包括技能、

知識、經驗及服務年資方面):並就任何擬作出

之變動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實施本公司之企業

策略:

(ii)

審議董事所需之技能組合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iii)

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及檢討獨立非執

行董事就其獨立性之年度確認書;並於企業管

治報告內披露其檢討結果;

(iv)

檢討董事履行其責任所需之時間;及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提名委員會根據上市規則

檢討及評估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

以及任職於董事會超過九年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之獨立身份。

(v)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10所載「上市公司董事進行 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作為董事買賣本 公司證券之守則。在向所有董事作出具體徵詢後,本 公司確認本公司所有董事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全年已符合標準守則載列之所需標準。

本公司亦為有關僱員(包括本公司之僱員或附屬公司之 董事或僱員,其因為該職位或僱傭關係,乃有可能持

有有關本公司或其證券之尚未公佈之價格敏感資料)採

納書面指引,而該指引並不低於標準守則所訂標準。

董事及核數師對賬目之責任

董事會在財務總監及會計部門的支持下負責編製本集

團及本公司的財務報表。董事承認彼等有責任編製每

個財務期間之財務報表,以真實公平地反映本公司之

財務狀況。於編製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財務報表時,董事已選用並貫徹應用合適之會

計政策、作出審慎、公平及合理之判斷及估計,並以

持續經營基準編製財務報表。

本公司獨立核數師就其對本公司財務報表之報告責任

之聲明載於本年報第42頁及第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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