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週年常會通告(續)

附註:

( - )本公司將於一九九二年四月十三日至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六日止,首尾兩天在內,暫停辦理股票過戶登記手續,期間

亦不會辦理股份過戶。

( 二 )股東如欲獲派末期股息及派發紅股,最遲須於一九九二年四月十日下午四時將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交回本公司的

股票過戶登記處,標準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皇后大道東一百八十三號,合和中心三樓。

( 三 )凡有權出席此屆股東週年大會及有權投票的股東,皆可委派代表出席及於表決時代其投票。代表人無須為本公司股 東。代表委任表格必須連同授權簽署該表格之授權書(如有)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之授 權書或授權文件之副本,須於股東大會舉行前四十八小時送達本公司註冊辦事處,方為有效。

(四)有關上述第四項II決議案,董事會並無計劃於短期內批准發行本公司任何新普通股。此項要求是根據公司條例及香 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條例的規定而作出,除非得到每年股東週年大會的重新通過,否則董事會所獲發行新普 通股的授權即予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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