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9 — Page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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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工務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政府提出的基本工程項目建議,並就該等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 出建議。

在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會期,財務委員會為審議財務建議舉行了24次會議,為審核開支 預算舉行八次(合共21節)特別會議,另舉行一次會議,聽取財政司司長就財政預算案作 出的簡報。委員會審議及批准50項財務建議,包括16項工務工程建議,涉及總開支約 690億元;以及15項人事編制建議和19項其他撥款建議,涉及的總承擔額為531億元。

政府帳目委員會

政府帳目委員會負責研究審計署署長所提交的政府帳目審核報告書,以及署長就各政府 部門和須進行公共審計的其他機構所進行的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的報告書。委員會可邀 請政府官員、公共機構代表或其他人士出席公開聆訊,提供解釋、證據或資料。委員會 有七名委員,全部由立法會主席按內務委員會所定的選舉程序委任。

在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會期,委員會進行10次公開聆訊及13次閉門會議。委員會研究審 計署署長提交的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政府帳目審計結果報告書,以及衡工量值式審計報 告書(第七十、七十一及七十二號報告書)。委員會的結論和建議載於委員會第七十A、 七十一、七十一A、七十二及七十二A號報告書。該五份報告書分別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 十四日、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五月八日、十月十六日及十二月四日提交立法會。回 應委員會第七十A及七十一號報告書的政府覆文,分別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及五月 十五日提交立法會,至於第七十一A和七十二號報告書的政府覆文,則於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十一日提交。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有七名委員,全部由立法會主席按內務委員會所定的選舉程序 委任。委員會負責考慮與立法會議員有關的投訴,包括個人利益的登記及申報,以及關 於申請發還工作開支或預支營運資金的投訴。委員會亦會研究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的編 製、備存及取覽等安排,考慮關乎議員行為操守的事宜,並就該等事宜提供意見及發出 指引。

在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會期,委員會接獲29宗投訴,全部均不屬於委員會的管轄範疇, 已按照《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處理投訴程序》處理。

調查委員會

議員可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七)項及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9B(1A)條,動議譴責議 員的議案。根據《議事規則》第49B(2A)條,動議的議案提出後,辯論即告中止待續,除非 立法會另有命令,否則議案所述的事宜須交付調查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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