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就業
退休保障
除法例訂明無須參加任何本地退休金計劃的僱員外,所有僱員均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 例》、《職業退休計劃條例》或其他法定退休金計劃獲得退休保障。
二零一九年,政府已着手制定賦權法例及配套措施的執行細節,以取消僱主以強制性公 積金供款及其他類似的退休金供款與僱員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的做法。
非本地人士來港就業
專業人士
具備香港所需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人士,只要其受僱從事的工作不能輕易覓得本 地人擔任,而且所得的薪酬福利又與當時的市場水平大致相若,便可申請來港工作。企 業家(包括初創企業家)如能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政府也歡迎他們把資金和技術知 識帶到香港。年內,有55342名來自逾100個國家或地區的人士提出申請。
學生
修讀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應屆畢業生,可申請在畢業後留港 工作一年。
非本地畢業生只要其受僱從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學位持有人擔任,而且薪酬福利條件達到 市場水平,也可申請回港工作。
補-
勞工計劃
僱主可向勞工處申請輸入勞工,填補技術員或以下水平的空缺。所有申請均按個別情況 考慮。為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僱主必須就每宗輸入勞工申請進行為期四星期的公開 招聘,然後由勞工處把申請及其建議送交勞工顧問委員會委員,以徵詢意見,再由勞工 處處長作出決定。
截至十二月,這項計劃輸入了5637名勞工在港工作。
外籍家庭傭工
如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及其僱主符合資格準則,外傭便可在符合出入境管制規定的情況 下,獲准來港工作。僱主必須按政府訂定的標準僱傭合約所列的條款聘用外傭,包括僱 主須在住所內免費提供合適的住宿和讓外傭有合理的私隱、免費膳食或膳食津貼、不低 於政府所訂最低工資的工資、外傭往返原居地的旅費,以及免費醫療。
截至十二月,本港有399320名外傭,來自菲律賓和印尼的外傭分別佔55%和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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