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歷史
當時,英國維新黨政府下台,新上任的保守黨外務大臣阿巴甸勳爵在一八四一年向砵甸 乍爵士發出新訓令,撤回割地的要求。砵甸乍爵士在冬天停戰時返抵香港,對香港的發 展甚為滿意,在訂立《南京條約》時不僅訂立通商條約,而且要求中方割讓香港
O
清政府還須開放廣州等五個地點作為通商口岸。該通商條約其後併入一八四三年十月締 訂的《虎門善後條約》。根據條約,華人獲准自由到香港經商。
租借新界
中英兩國對前訂條約的詮釋各執一詞,最後引發第二次中英戰爭(一八五六至一八五八 年),結果兩國在一八五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英國可派遣外交代表到中國,戰事暫時結 束。第一任使節是香港首任布政司布魯司爵士,他奉命前往北京呈遞國書,但途經大沽 突遭炮轟,戰火於是在一八五九年再起,到一八六零年才平息。
從本港早期照片所見,參與第二次遠征的英軍曾在九龍結營。英軍發現當地環境適宜, 擬保留九龍半島駐防,經英國駐廣州領事白加士爵士與兩廣總督交涉後,獲得九龍半島 南端(北至界限街)連同昂船洲的租借權。一八六零年,戰爭結束,訂立《北京條約》,九 龍半島正式割讓予英國。
及後,歐洲各國和日本也相繼向中國要求租借土地。一八九五年中日戰爭結束,德、 法、俄三國曾為中國說項,自此需索更多。局勢趨於緊張,英國遂認為必須取得香港鄰 近土地的控制權。
根據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在北京簽訂的條約,中國同意把九龍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 地域,以及235個島嶼,租借給英國,為期99年。中國軍艦仍有權使用九龍城的碼頭, 中國仍然保留該處的行政權,“惟不得與保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一八九九年十二月 二十七日,英女皇會同樞密院議決撤銷這項條款,由英國單方面接管九龍城。在此之 前,英國人已在一八九九年四月接管新界。接管初期,仍有零星反抗,但後來終告停 止。新界遂成為香港的一部分,但與市區分開管理。
初期發展
香港初期發展並不順利,不良分子麋集,罪行猖獗,熱病和颱風威脅居民的生命財產, 不過,仍然有很多華人移居這個由外人統治的小島。一八五一年,香港有人口32983人 (華人有31463人,佔總人口的95%);一九三一年,人口增至878947人(華人有 859 425人,佔總人口的97.8%)。
香港漸漸成為中國移民的聚居地,以及與海外華僑通商的中心。使用本港港口的遠洋 船,在一八六零年有2889艘,一九三九年增至23881艘。香港主要與中國通商,因此不
312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