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8 — Page 277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十五

環境

兩家電力公司都是私營的,由投資者擁有。政府按雙方議定的《管制計劃協議》,規管這 兩家公司。協議規定,電力公司須就發展計劃的若干範疇,包括預測的基本電費水平, 向政府申請批准,確保市民可持續有穩定、安全、高效率而價格合理的電力供應。協議 沒有授予兩家公司任何供電專有權利。協議沒有給予專營權,也沒有指定任何一家公司 的供電地區或禁止新的供電商加入市場。電力公司以其固定資產平均淨值按協議訂明的 准許回報率作為回報。

政府於二零一七年分別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二零一八年後生效的《管制計劃協議》,協議 把准許回報率由9.99%下調至8%,協議年期約為15年,至二零三三年屆滿。協議的其他 主要條款包括:設立機制鼓勵電力公司加強推廣能源效益、節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 善現時燃料成本的收費安排;改善針對電力公司營運表現的獎罰制度;以及訂明進行所 需預備工作,以便日後市場具備所需條件時引入潛在的新供電者。

港燈南丫島發電廠的總發電量為3257兆瓦。中電的電力供應來自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的龍 鼓灘發電廠(2575兆瓦)、青山發電廠(4108兆瓦)及竹篙灣發電廠(300兆瓦)。

港燈與中電各自擁有輸配電網,兩個電網由跨海電纜連接。聯網系統除可提供緊急電力 支援外,還可讓兩家電力公司合用部分發電儲備。聯網電纜目前的總輸電量為720兆伏 安。

中電的輸電系統也與廣東省的電網相連,使中電可從廣東省輸入電力,也可向廣東省輸 出電力。中電從大亞灣核電站(設有兩座984兆瓦壓水式反應堆),輸入約佔該核電站產電 量七成的電力。除了該七成電力外,由二零一四至二零二三年,中電以臨時性質從大亞 灣核電站另外輸入一成電力。

中電把現有備用發電容量售予廣東省。售電安排受該公司與香港特區政府簽訂協議規 管。根據協議,本港用戶享有優先獲中電供電的權利,亦可享售電所得的八成利潤。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與國家能源局在二零零八年簽署的諒解備忘錄,中央人民政府支持把 大亞灣核電站供電給香港的年期,由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起延長20年。

位於從化的廣州抽水蓄能電站第一期發電量為1200兆瓦,中電亦擁有一半使用權。青山 發電有限公司的發電廠和大亞灣核電站,在非用電高峯時段會發電至從化的抽水蓄能電 站儲電,而抽水蓄能電站則會在用電高峯時段提供水力發電,以應付本港的電力需求。

《電力條例》附有多條規例,就電業承辦商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和合資格人士的註冊、 電力線路安全、家居電氣產品安全和防止供電電纜遭受第三者損壞等事宜作出規管。

219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