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8 — Page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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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規劃、土地和基建

概念,通過多項增加土地供應及策略性運輸措施,以配合香港中長期的社會、經濟和房

屋需要。

土地用途策略

《香港2030+》倡議採用創造容量的規劃模式,在發展及環境方面創造容量。生態、景觀 或歷史價值高的土地將予以保護,而已受破壞的地區,位於已建設地區邊緣的土地及兩 個策略增長區則可考慮作發展用途。這項策略提出五大措施:優化土地使用(例如提升/ 改劃用地作發展用途)、調置土地用途(例如把不需要設於優越地段的用途遷移到其他地 方,藉此騰出土地,以及騰出保育價值及公眾享用價值低的地點作其他用途)、通過創新 方法拓展空間(例如探討開拓岩洞的構思)、創造土地(例如在維港以外生態和環境價值低 的水域填海),以及進行周期規劃(例如審慎規劃石礦場、堆填區或其他臨時處所,以便 停用後作其他有利用途)。

土地供應

政府採取以下策略,以增加短、中、長期的土地供應配合房屋、基建、社區設施及其他

需要:

增加可發展土地的發展密度 主要是把個別私人房屋用地的發展密度增加最多 20%和把個別公營房屋用地的發展密度增加最多30% (港島北面和九龍半島除 外),相關措施需視乎技術上是否可行和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的批准;

更改現有土地用途和把預留用地改作其他用途 主要是對現有土地進行土地用 途檢討,例如政府用地及沒有發展計劃或已無須作原定用途的預留用地,從而 物色合適作房屋及其他發展需要的用地,並更改有關土地的用途;

促進和加快現有土地上的發展和重建 主要是加快推展鐵路物業發展項目及市 區重建項目、簡化發展程序,以及推行措施(例如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以便利 私人發展;

推展大型土地發展項目 主要是推展新發展區及新市鎮擴展區的綜合發展,包 括把新界鄉郊的棕地及寮屋區改作高密度發展用途;以及

探討可發展土地和空間的新來源主要是進行研究,以探討提供可發展土地和 空間的新模式或來源,包括在維港以外填海,以及發展岩洞和地下空間。

在短、中期方面,增加土地供應的最快捷有效方法,是通過增加發展密度、更改土地用 途,以及促進發展,盡量善用市區和新市鎮的已發展地區及基礎設施附近的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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