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8 — Page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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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社會福利

社會保障

本港的社會保障制度以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為主,輔以三項 意外賠償計劃,即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和緊急救濟基金。 這些計劃由41 個社會保障辦事處和兩個中央辦事處負責執行。

社署轄下特別調查組防止和打擊詐騙及濫用社會保障援助,以維持健全的社會保障制 度,並確保公帑運用得宜。社署設有電話專線(電話號碼:23320101)處理市民的舉報。 二零一八年,有99 名濫用社會保障援助者被判處監禁、守行為、社會服務令、罰款或遭

到警告。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綜援計劃無須供款,但申請人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並符合居港規定。有經濟困難 者可獲發放現金援助,以應付基本生活需要。截至二零一八年年底,綜援個案有 226 437 宗,涵蓋323023名受助人。二零一八年,綜援計劃的開支總額約為228 億元,

較上一年增加5%。

連續領取綜援至少一年的長者,如到廣東或福建省養老,可根據綜援長者廣東或福建省 養老計劃繼續領取綜援金。

就業援助

社署推行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協助年齡介乎15至59歲身體健全的失業綜援受助 人或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並領取綜援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尋找工作,自力 更生。截至二零一八年年底,有96324名綜援受助人參加這項計劃。

公共福利金計劃

無須供款的公共福利金計劃包括高齡津貼、傷殘津貼(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和高額傷殘津 貼)、長者生活津貼(分為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

高齡津貼和傷殘津貼分別為年滿70歲長者和嚴重殘疾人士,發放無須接受經濟狀況審查 的現金津貼。長者生活津貼補助年滿65歲有經濟需要長者的生活開支。廣東計劃和福建 計劃則向年滿65歲並分別移居廣東或福建的長者每月發放高齡津貼。福建計劃在四月一 日實施,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則在六月一日實施。十月,政府宣布把長者生活津貼擴展至 廣東和福建兩省,最快會在二零二零年年初推行。

截至二零一八年年底,有946406人領取公共福利金。年內,公共福利金計劃的開支總額 約為372億元,較二零一七年增加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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