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8 — Page 195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第十章

食物安全、環境 衛生和漁農業

香港的食物超過九成由外地進口。政府為此採取 多項措施,確保供出售的各種食物可安全食用。 政府致力保持居住環境清潔衛生, 保障市民健康,免受人畜共患病的威脅。

食物及衛生局負責就本港的食物安全、環境衛生、動物福利及漁農事宜制定政策,並分 配資源以推行有關政策。該局與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和政 府化驗所三個部門緊密合作。

食環署負責確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適宜食用,並為香港市民提供清潔衛生的居住 環境。

漁護署負責推行支援漁農業的政策,向農民及漁民提供基建和技術支援,以及管理貸款 和資助計劃以支持業界持續發展。該署也負責監督檢疫和動物福利事宜。

政府化驗所負責提供測試服務,支援食環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進行恆常食物 監察,並協助該中心處理食物安全事故。

食物業處所和其他行業的發牌工作

食環署是食物業的發牌當局,負責簽發食物業牌照及售賣限制出售食物許可證。該署亦 負責簽發卡拉OK場所許可證,以及公眾娛樂場所、私人泳池、商營浴室、殯儀館、殮葬 商和厭惡性行業等牌照。同時,該署為酒牌局提供行政及秘書服務支援。酒牌局是獨立 法定機構,負責簽發酒牌,包括會社酒牌。

二零一八年,食環署簽發8938個正式、暫准及臨時食物業牌照、1145個售賣限制出售 食物許可證(包括203個網上售賣限制出售食物許可證)、2173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145

Page 195Page 196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