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工商業
瀕危物種的貿易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旨在執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規定,規管進 口、出口、再出口、從公海引進或管有瀕危動植物物種。該條例禁止進口、出口和再出 口高度瀕危物種作商業用途。至於瀕危程度較低的物種,則須符合簽證規定才可進行國 際貿易。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由漁農自然護理署和香港海關共同執行,違例者最高可被判 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年。二零一七年,政府簽發19043張許可證及證明書,被定罪的 個案有186宗。
網址
營商諮詢電子平台:www.gov.hk/bizconsult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www.cedb.gov.hk 競爭事務委員會:www.compcomm.hk
消費者委員會:www.consumer.org.hk
創意香港:www.createhk.gov.hk
環境局:www.enb.gov.hk
電影發展局:www.fdc.gov.hk
電影服務統籌科:www.fso-createhk.gov.hk
知識產權署:www.ipd.gov.hk
特別效果牌照組:www.createhk-esela.gov.hk
93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