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7 — Page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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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財務

求和釐定訂明資本要求。保監局會在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就企業風險管理和自我風險及 償付能力評估指引擬稿徵詢業界意見,以期在二零一八年年底前發出指引。

金融機構處置機制

《金融機構(處置機制)條例》在香港設立跨界別的金融機構處置機制,並賦權金融管理專 員、證監會和保監局擔任各自職權範圍內受涵蓋金融機構的處置機制當局。該條例的主 要條文於七月實施,而該條例就受保障安排以附屬法例形式訂立的《金融機構(處置機制) (受保障安排)規例》亦於同日生效。處置機制的設計旨在符合金融穩定理事會在《有效的 金融機構處置機制主要元素》所訂立的國際標準。

處置機制當局將繼續為金融機構制定處置規劃及相關標準,以提高金融機構的處置可行 性,一旦金融機構無法持續經營,可採取有秩序的方式進行處置。這方面的工作支持香 港處置機制的運作,有利於本港的金融穩定。

投資者教育中心

投資者教育中心透過其品牌標誌“錢家有道”,提供持平公正的金融理財資訊、工具及教 育資源和舉辦活動,致力提升香港市民的金融理財知識和能力。

中心在二月至三月期間舉辦“香港理財月”,鼓勵市民規劃和管理個人財務。中心同時擔 當“香港金融理財知識和能力策略”秘書處的角色,協調和凝聚政府、金融界和教育界等 各界別持份者以至社會的力量,提升香港市民的金融理財知識和能力。

金融糾紛調解中心

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獨立持平地管理金融糾紛調解計劃,協助金融機構與其個別客戶以“先 調解,後仲裁”的方式解決雙方之間的金錢糾紛。調解中心繼早前就如何改善服務徵詢公 眾意見後,會在二零一八年分階段實施多項措施,令服務更具彈性及方便市民使用。

核數師監管制度改革

由獨立於審計業的機構監管公眾利益實體的核數師,是現時的國際趨勢。繼完成公眾諮 詢並與相關持份者討論詳細建議後,政府會在二零一八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以 落實改革。

放債人

政府通過執法、公眾教育及宣傳、為市民提供諮詢服務,以及施加嚴格的放債人牌照條 件,打擊與放債業務有關的不良手法。政府會繼續監察這些措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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