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5 — Page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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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財務

執法方面,證監會年內向20名持牌人和12家持牌法團採取紀律處分,罰款總額達7,090萬 元。此外,證監會還成功檢控13人和四家法團,干犯的刑事罪行包括無牌進行受規管活 動和操縱市場。

年內,證監會多次為投資者向法院取得賠償令:完成就一隻已倒閉的對沖基金進行的研 訊,為約340名海外投資者討回1.91億元的資產:獲法院頒發針對一家無牌投資公司的多 項臨時命令,包括凍結該公司2,350萬元的資產。法院也命令把一家上市公司清盤;這是 證監會首次向法院取得命令,把上市公司清盤,以保障投資者。此外,證監會在首宗有 關披露責任的案件中,向一家上市公司及其主席和行政總裁展開市場失當行為研訊。

為減輕業界的合規負擔,並為環保出一分力,證監會由十一月起不再向個人持牌人發出 印刷本牌照。

保險

截至二零一五年年底,香港有157家獲授權保險公司,其中86家在香港註冊成立,其餘 71家則在內地或海外司法管轄區註冊成立。

過去五年,香港保險業平均每年增長12.3%。二零一五年的毛保費總額為3,658*億元,較 二零一四年上升7.8%。長期有效業務的保費總收入註十二在二零一五年增至3,198*億元, 增幅為8.2%。個人人壽業務仍是主要的業務類別,保費收入達2,935*億元,佔保費總收 入的91.8*%,相應的保單數目有1150*萬份。

一般保險業務的毛保費由二零一四年的436億元增至460*億元,增幅為5.3%,業務增長主 要是由意外及健康業務(包括醫療業務)及一般法律責任業務(包括僱員補償業務)所帶 動。一般保險業務的整體承保利潤維持由30億元下降至在17*億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年底,香港有90969名個人保險中介人,包括733家保險經紀公司的 9 397名行政總裁或業務代表、2493間保險代理商的27723名負責人或業務代表,以及 53 816名個人保險代理和其33名業務代表。

註十二 在有關財政年度內實際收到的保費。

臨時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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