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十七
人口和入境事務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目的,是方便那些把資金帶來香港投資,但不會參與經營任何業 務的人士來港。這項計劃的最低投資額(及淨資產或淨資本要求)為1,000萬元。截至二零 一四年年底,共有25504宗申請根據計劃獲批,總投資額達2,161億元。
來港就業或發展業務
本港一向對專業人士來港就業實施開放政策。非本地人士只要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 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都可申請來港工作。此外,可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的海外 企業家,亦可申請來港開辦或參與業務。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至今,共有超過44萬名非 本地專才及企業家通過不同入境安排來港。
非本地學生在港就業
在本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非本地應屆畢業生,可 申請在畢業後留港工作一年。之前在香港修讀課程的非本地畢業生如有意返港就業,只 要受僱的工作通常是由學位持有人擔任,而薪酬福利達到市場水平,也可申請返港工作。
受養人來港居留
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約束的香港居民的配偶、18歲以下未婚受供養子女及60 歲或以上的受供養父母,可申請以受養人身分來港居留。按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或資本投 資者入境計劃來港、來港就業(以專業人士、開辦/參與業務的投資者或受訓者的身份) 或來港在頒授學位的本地院校修讀全日制學士學位或研究生課程的人士,他們的配偶和 18歲以下未婚受養子女,均可申請以受養人身分來港居留。
非法入境
香港特區對非法入境活動時刻保持警覺。二零一四年,有736名内地非法入境者被捕,較 二零一三年下降23%;有1180名越南非法入境者被捕,較二零一三年上升178%;另有 804名非華裔非法入境者(不包括越南非法入境者)被捕,較二零一三年上升1%。入境處 與內地及海外政府就人口流動和非法移民活動保持緊密聯繫。
移居外地
據估計,二零一四年本港居民移居外地的人數約為6900人,大部分移居美國(2 200人)、 澳大利亞(1900人)和加拿大(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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