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4 — Page 31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組成

政制和行政

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第五屆立法會由70位議員組成,其中35位 經地方選區直接選舉產生,其餘35位由功能界別選出。第五屆立法會的任期為四年,由 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立法會主席由立法會議員互選產生。

立法會會議

立法會通常於星期三舉行會議。立法會在例會上處理的事務包括提交和審議法案及決議 案;審議提交立法會的附屬法例、文件和報告;向政府提出質詢並要求答覆;以及就有 關公共利益的事項進行議案辯論。立法會會議全部公開舉行,讓市民旁聽。議員可用粵 語、英語或普通話發言,席上提供即時傳譯及即時手語傳譯服務。會議內容以中英文逐 字記錄,載於《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在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度立法會會期(二零一三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七月),立法會共 舉行36次會議,其中四次為行政長官答問會。議員就政府的工作提出134項口頭質詢和 757項補-

質詢,以及另外520項書面質詢。立法會亦通過了19項法案。政府合共動議14 項以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徵求立法會批准制定或修訂附屬法例的議案,全部獲得通過。 至於須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審議的附屬法例,立法會完成審議七項政府在二零一二至二 零一三年度會期提交立法會的附屬法例,其中一項籍立法會通過的決議作出修訂。此 外,在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度會期提交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審議的附屬法例有 114項,當中94項已完成審議,包括三項藉立法會通過的決議作出修訂。餘下20項附屬 法例的審議工作於二零一四至二零一五年度會期繼續進行。

財務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財務委員會的委員。委員會的正副主席由委員互 選產生。委員會通常在星期五下午舉行公開會議,審批政府為修改核准開支預算而提交 的公共開支建議。委員會亦會舉行特別會議,在與《撥款條例草案》有關的會議程序中, 審核由財政司司長提交立法會的周年開支預算,該預算載列政府下一財政年度的開支建 議。

財務委員會轄下設有兩個小組委員會,分別是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工務小組委員會。 兩個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也是公開舉行。財務委員會所有委員都可以加入該兩個小組委員 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政府開設、重新調配和刪除首長級職位,以及更改公務員 各職系及職級架構的建議,並就該等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出建議。

3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