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環境
政府致力改善香港的環境質素。年內的重點工作包括對付空氣污染、 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政策、改善海港水質、推廣能源效益和節約能源, 以及應付氣候變化問題。
香港佔地1104平方公里,人口約700萬,是全球最大的貿易經濟體系之一。香港地勢多 山,只有約263平方公里土地供市民起居作息。因此,在市區發展方面,必須有嚴格的規 管。在餘下的土地中,超過500平方公里已劃為“受保護地區”,當中包括郊野公園、特別 地區及自然保育地帶。在香港這彈丸之地,稠密的人口、頻繁的經濟活動自然會對環 境,特別是空氣質素,構成莫大壓力。此外,珠江三角洲一帶的空氣污染對香港空氣質 素的影響,也不容忽視。
環境保護是香港特區政府的重要政策範疇。對付空氣污染、進一步改善維多利亞港水 質、透過資源循環以妥善處理都市固體廢物、推廣能源效益,以及進一步加強區域合 作,都是政府的首要工作。這些工作對提高市民的生活質素,至為重要。
行政架構
環境保護署隸屬環境局,負責推行整體環境保護工作,包括自然保育。環保署執行環保 政策,審核環境規劃和評估結果,執行和檢討環保法例,籌劃和發展污水及固體廢物處 置設施,推廣環境管理、審核和報告制度,並致力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環保署除有政 府多個部門的專業支援外,還獲得環境諮詢委員會提供意見。委員會有18名成員,全部 由行政長官委任,包括來自民間環保組織和商界的成員,也有學者和專業人士。
環境局能源組負責制定能源政策,旨在維持穩定而價格合理的能源供應、提倡節約和安 全使用能源,並同時減少在生產和使用能源時對環境的影響。環境局可持續發展科負責 在政府內部和社會推廣可持續發展的概念,並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支援服務。
217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