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環境

政府致力改善香港的環境質素。年內的重點工作包括對付空氣污染、 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政策、改善海港水質、推廣能源效益和節約能源, 以及應付氣候變化問題。

香港佔地1104平方公里,人口約700萬,是全球最大的貿易經濟體系之一。香港地勢多 山,只有約263平方公里土地供市民起居作息。因此,在市區發展方面,必須有嚴格的規 管。在餘下的土地中,超過500平方公里已劃為“受保護地區”,當中包括郊野公園、特別 地區及自然保育地帶。在香港這彈丸之地,稠密的人口、頻繁的經濟活動自然會對環 境,特別是空氣質素,構成莫大壓力。此外,珠江三角洲一帶的空氣污染對香港空氣質 素的影響,也不容忽視。

環境保護是香港特區政府的重要政策範疇。對付空氣污染、進一步改善維多利亞港水 質、透過資源循環以妥善處理都市固體廢物、推廣能源效益,以及進一步加強區域合 作,都是政府的首要工作。這些工作對提高市民的生活質素,至為重要。

行政架構

環境保護署隸屬環境局,負責推行整體環境保護工作,包括自然保育。環保署執行環保 政策,審核環境規劃和評估結果,執行和檢討環保法例,籌劃和發展污水及固體廢物處 置設施,推廣環境管理、審核和報告制度,並致力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環保署除有政 府多個部門的專業支援外,還獲得環境諮詢委員會提供意見。委員會有18名成員,全部 由行政長官委任,包括來自民間環保組織和商界的成員,也有學者和專業人士。

環境局能源組負責制定能源政策,旨在維持穩定而價格合理的能源供應、提倡節約和安 全使用能源,並同時減少在生產和使用能源時對環境的影響。環境局可持續發展科負責 在政府內部和社會推廣可持續發展的概念,並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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