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金融財務
吸引力註五。截至二零一二年年底,香港共有101家認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1842隻經證 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的單位信託基金和互惠基金。
二零一二年,政府聯同其他機構繼續着力提升香港金融市場的國際競爭力,並提供更有 利的市場、監管和稅務環境。政府在紐約、蘇黎世、日內瓦和盧加諾舉辦推廣活動,宣 傳香港作為中國的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以及推廣香港作為區內首要資產管理樞紐的優 勢。金管局又與市場人士商討改善私人銀行業務監管制度及加強保障投資者的措施,引 入適用於銷售投資產品予私人銀行客戶的優化措施,並提供指引和說明,以助私人銀行 在向客戶作出投資邀約行為或建議時,採用“投資組合為本”的適合性評估。
通過新的《公司條例》
二零一二年七月,立法會通過新的《公司條例》。這項法例預期在二零一四年年初開始實 施,就香港公司的成立和運作事宜設立現代化的法律制度。新制度旨在加強企業管治、 確保規管更為妥善、方便營商和把公司法現代化,從而鞏固香港作為主要國際商業及金 融中心的地位。
為了鼓勵投資者在香港成立公司,以籌集資金和拓展業務,政府由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 起,取消根據《公司條例》向本地公司徵收股本註冊費的規定。
優化公司破產法例
政府已展開優化《公司條例》中有關公司破產條文的工作。優化公司破產法例工作的目 標,是借鑑相關的國際經驗,從而精簡和理順公司清盤程序,並加強對清盤程序的監 管,以期更有效率地管理清盤程序和加強對債權人的保障。政府在二零一二年年初成立 諮詢小組,廣納商界、金融界和相關專業的代表、學者及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委員, 就擬納入優化工作的立法建議出謀劃策。政府計劃在二零一三年四月就有關立法建議進
行公眾諮詢。
信託法改革
信託法改革旨在擴大受託人的預設權力,同時提供適當的制衡,確保受託人妥善行使新 的預設權力。是次改革可加強本港信託服務業的競爭力,吸引財產授予人在本港設立信 託,從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政府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徵詢公眾對具 體立法建議的意見,得到回應者的普遍支持。諮詢總結已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公布,相 關的修訂條例草案亦將會在二零一三年年初提交立法會審議。
註五 有關數字援引自《2011 年基金管理活動調查》。這項調查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按年進行,以收集本地基金管理
業概況的資料和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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