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2 — Page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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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審計署署長與亞洲的公共審計機關保持緊密聯繫,在二零一二年年初,以中華人民共和 國代表團成員的身分,出席在印度齋浦爾市舉行的亞洲審計組織第十二屆大會暨第五次

研討會。

香港特區的對外事務

香港特區積極參與國際活動,並與國際伙伴保持緊密聯繫,繼續鞏固其國際金融、貿 易、航空及航運中心的地位。

二零一二年,香港特區政府代表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份,出席了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會 議超過90次,包括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衛生組織和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所舉辦的會 議。此外,香港特區政府代表亦參加了不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會議超過1600次,包括世 界貿易組織、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和世界海關組織所舉辦的會議。

年內,香港特區政府就自由貿易、避免雙重徵、互免簽證、刑事事宜司法互助、移交被 判刑人士等事宜,與外國簽署了16項協議。此外,多邊國際公約《二零零零年有毒有害 物質污染事故防備、反應與合作議定書》由二零一二年起適用於香港特區。

外國在香港特區設有58所總領事館及64所領事館。六個國際組織亦在香港設有代表機 構,包括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設立的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亞太區域辦事處。

香港特區政府與外交部駐香港特區特派員公署的工作關係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就以下工作範疇與特派員公署保持緊密聯繫:

(-)

參加國際組織及會議,例如在獲得中央人民政府允許後,讓香港特區政府官 員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參加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會議:

(二)

談判並簽訂國際協定,例如在獲得中央人民政府授權後,讓香港特區政府與 外國談判並簽訂協定;

(三) 為在外地遇事的香港人提供領事保護;以及

(四) 駐港領事機構的相關事宜。

香港特區與內地政府部門的工作關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負責統籌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政府部門的聯繫,促進香港與內地之間 的區域性合作項目,以及統籌管理香港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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