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議事規則委員會
議事規則委員會負責檢討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和委員會制度,並向立法會建議其認為須 作出的任何修訂或改變。議事規則委員會有12名委員,全部由立法會主席按內務委員會 所定的選舉程序委任。
在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會期,委員會舉行了六次會議,研究與立法會會議的程序安 排及立法會轄下委員會的程序有關的多項事宜。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有七名委員,全部由立法會主席按內務委員會所定的選舉程序 委任。委員會負責考慮與議員登記及申報個人利益和議員申領工作開支償還款額或申請 預支營運資金有關的投訴。委員會亦對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的編製、備存及取覽等各項 安排進行研究,並考慮關乎議員所作行為的操守標準事宜,以及就該等事宜提供意見及 發出指引。
在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會期,委員會舉行了兩次閉門會議,考慮針對七名議員的投 訴,並舉行了四次公開會議,考慮多項事宜,包括檢討現行就針對議員的投訴所設的各 個處理機制,以及委員會的投訴處理程序。委員會建議修改有關議員個人利益登記的 規定及議員個人利益登記表格。在議事規則委員會及內務委員會支持下,議員個人利益 監察委員會主席動議修訂相關規則,以落實各項改動。有關議案已列入二零一二年七月 十一日立法會會議的議程,但在第四屆立法會會期中止前,仍未有任何決定。有關事宜 將交由第五屆立法會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考慮。委員會亦就建議委任獨立專員處 理針對議員的投訴諮詢全體議員。有關建議及諮詢結果將交由第五屆立法會的議員個人 利益監察委員會考慮。
法案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任何立法會議員均可加入由內務委員會成立的法案委員會,研究交付 委員會的法案的整體利弊及原則,以至詳細條文和修正建議。委員會通常會向立法會提 交報告。在有關法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後,或內務委員會決定解散有關委員會時,法案委 員會便會解散。
在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成立了12個法案委員會,審議提交立法會 的12項法案。在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會期,共有30個法案委員會運作,包括18個在 上一年度會期成立的法案委員會。
5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