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學生在港就業
六
就業
在本港修讀經本地評審的學士學位或以上全日制課程的非本地學生,可申請在畢業後留 港一年就業。曾在本港修畢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課程而獲得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 生,只要他們受僱從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學位持有人擔任,而且薪酬福利達到市場水平, 也可申請返港工作。
補-
勞工計劃
根據補-
勞工計劃,僱主可申請輸入勞工,填補技術員或以下水平的空缺。政府的輸入 勞工政策基於下列兩項原則:
如就業市場有職位空缺,僱主必須優先僱用本地工人;以及
僱主如確實未能聘請本地工人填補空缺,應獲准輸入勞工。
根據計劃提出的所有申請,都會按個別情況考慮。為確保本地工人可獲優先聘用,僱主 就每宗輸入勞工的申請,必須進行為期四星期的公開招聘,才提交勞工顧問委員會考 慮,然後交由政府批核。公開招聘的要求包括:僱主在報章刊登招聘廣告、由勞工處安 排就業選配,以及在適用的情況下,由僱員再培訓局協助舉辦專為本地工人而設的再培 訓課程
。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共有2415名輸入勞工根據計劃在港工作。
外籍家庭傭工
視乎出入境管制,外籍家庭傭工如本身具備有關工作經驗,而其僱主是香港居民,並會 提供政府所指定的標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聘用條款,可來港工作。聘用條款包括:合適 的免費住宿、免費膳食或膳食津貼、不低於政府所訂的規定最低工資、傭工往返原居地 的旅費,以及免費醫療等。此外,僱主也須符合聘用外傭的入息或資產規定。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本港有外傭312395名,較二零一一年增加4.1%。這些外傭當 中,來自菲律賓和印度尼西亞的數目分別佔49.9%和47.8%
職業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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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透過巡查和執法、宣傳和推廣、教育和培訓的策略,不斷提高香港工作場所的安 全與健康水平。在僱主、僱員、承建商、安全從業員和政府通力合作下,香港的工作安 全與健康水平較十年前大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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