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1 — Page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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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衛生

組織架構

食物及衛生局的職責包括就本港的醫護服務制定政策和分配資源。該局也致力加 強醫療系統,確保這些政策能夠有效推行,以保障和促進市民的健康,為每名市民提 供全面、終身、全人的醫護服務,並確保市民不會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適當的醫療

服務。

衛生署是政府的衛生事務顧問,也是執行醫護政策和法定職責的部門。該署致力 推行促進健康、預防疾病、醫療和康復等服務,以保障市民的健康。

醫院管理局在一九九零年根據《醫院管理局條例》成立,屬法定機構,負責提供 公立醫院及相關的醫療服務。醫管局通過轄下覆蓋全港的七個聯網內多家醫院、專科 診所、普通科門診診所及外展服務,為病人提供醫療及康復服務

健康與醫療發展諮詢委員會由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出任主席,19名非官方成員來 自社會不同界別。委員會旨在定期檢討提供醫療服務的方式,並制定長遠計劃,從而 確保本港的醫療系統能持續發展。

醫療改革

二零零五年七月,健康與醫療發展諮詢委員會就日後提供醫療服務的理想模式發 表討論文件,當中的建議獲市民廣泛支持。文件的主要建議包括:

-) 更着重基層醫療服務,推廣家庭醫生概念;

(二)公私營服務加強合作,公營醫療機構專注於須優先處理的範疇;

(三)盡可能為長者、長期病患者及康復期間的病人安排社區護理;以及

(四) 利用資訊科技,建立全港電子健康記錄系統。

根據委員會的建議,政府於二零零八年三月發表《掌握健康 掌握人生》醫療改 革諮詢文件,提出下列各方面相互關連的改革建議,並進行為期三個月的第一階段公

眾諮詢:

) 加強基層醫療服務;

二)推動公私營醫療協作;

(三)發展電子健康記錄互通;

(四)強化公共醫療安全網;以及

(五)改革醫療融資安排。

醫療改革第一階段公眾諮詢的結果顯示,社會各界普遍認為有迫切需要進行醫療 改革;市民對服務改革建議有明確共識,認為政府應把建議付諸實行。市民亦普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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