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8 附錄
表 30
(第十二章:基建發展和文物保育)
土地用途的分布情况(截至二零一零年年底)
類別
大約面積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百分率
備註
住宅
私人住宅
25
2.3
私人發展商發展的住宅用地(村屋、 居屋計劃/私人參建計劃屋苑和臨時 房屋區除外)。
公營房屋
16
1.4
包括居屋計劃/私人參建計劃屋苑和 臨時房屋區。
鄉郊居所
35
3.2
包括村屋和臨時搭建物。
商業
商業/商貿和辦公室
4
0.4
工業
工業用地
7
0.6
工業邨
3
0.3
貨倉和貯物處
16
1.4
包括露天貯物用地。
機構/休憩
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
25
2.3
休憩用地
24
2.2
包括公園、運動場和遊樂場。
運輸
道路 鐵路
40
3.6
3
0.3
機場
13
1.2
其他都市或已建設土地
墳場和火葬場
8
0.7
公用事業設施
7
0.6
空置發展/正在進行建築工程的土地
16
1.4
其他
21
1.9
農業
農地
51
4.6
魚塘/基圍
17
1.5
林地/灌叢/草地/濕地
林地
254
22.9
灌叢
303
27.3
草地
178
16.1
紅樹林和沼澤
5
0.4
這數字包括高水位線下約四平方公里 的紅樹林和沼澤,這四平方公里不應 計算在全港的土地總面積內。
荒地
劣地
石礦場
岩岸
水體
水塘
河道和明渠
總數
資料來源:規劃署
(查詢電話:2231 5000)
2-4
2
0.2
1
0.1
4
0.4
25
2.3
5
0.4
1 108
100.0
根據地政總署資料,全港的土地總面 積(即高水位線上的土地)為1104平 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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