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8 附錄

表 30

(第十二章:基建發展和文物保育)

土地用途的分布情况(截至二零一零年年底)

類別

大約面積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百分率

備註

住宅

私人住宅

25

2.3

私人發展商發展的住宅用地(村屋、 居屋計劃/私人參建計劃屋苑和臨時 房屋區除外)。

公營房屋

16

1.4

包括居屋計劃/私人參建計劃屋苑和 臨時房屋區。

鄉郊居所

35

3.2

包括村屋和臨時搭建物。

商業

商業/商貿和辦公室

4

0.4

工業

工業用地

7

0.6

工業邨

3

0.3

貨倉和貯物處

16

1.4

包括露天貯物用地。

機構/休憩

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

25

2.3

休憩用地

24

2.2

包括公園、運動場和遊樂場。

運輸

道路 鐵路

40

3.6

3

0.3

機場

13

1.2

其他都市或已建設土地

墳場和火葬場

8

0.7

公用事業設施

7

0.6

空置發展/正在進行建築工程的土地

16

1.4

其他

21

1.9

農業

農地

51

4.6

魚塘/基圍

17

1.5

林地/灌叢/草地/濕地

林地

254

22.9

灌叢

303

27.3

草地

178

16.1

紅樹林和沼澤

5

0.4

這數字包括高水位線下約四平方公里 的紅樹林和沼澤,這四平方公里不應 計算在全港的土地總面積內。

荒地

劣地

石礦場

岩岸

水體

水塘

河道和明渠

總數

資料來源:規劃署

(查詢電話:2231 5000)

2-4

2

0.2

1

0.1

4

0.4

25

2.3

5

0.4

1 108

100.0

根據地政總署資料,全港的土地總面 積(即高水位線上的土地)為1104平 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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