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0 — Page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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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209

年底時,本港共有13 個專營和持牌小輪營辦商,提供24條定期載客渡輪、兩條 運載危險品車輛的汽車渡輪及兩條特別渡輪航線,提供港內和前往新市鎮及離島的服 務。除專營和持牌航線外,本港還有約71條輔助性質的“街渡”(小艇)航線,為較偏 遠的地點提供服務。港內航線平均每日載客約72000人次,往來離島的航線平均每

日載客約 64 000 人次。

交通管理

要運輸系統運作安全有序,必須進行有效的交通管理。《道路交通條例》賦予政 府這方面的監管權力。政府已在多個範疇引進最新科技,務求提高交通管理的效率和 成效。

牌照服務

年底時,本港共有 1773863人持有駕駛執照、601481輛領有牌照的私家車輛 和 6 315 輛政府車輛。領有牌照的私家車共有414966輛,其中31828 輛為年內登 記的新車。登記貨車總數達114775輛,其中 72 847 輛為輕型貨車、38588 輛為中 型貨車、3340輛為重型貨車。學習駕駛的人士平均每月有3580人。

駕駛改進計劃

為推廣道路安全,並使駕車人士對良好的駕駛態度和行為有更深入認識,從而更 注意遵守交通條例,運輸署在二零零二年九月推出駕駛改進計劃,指定由數所駕駛學 校提供有關課程。為進一步提高道路安全,由二零零九年二月開始,根據《道路交通 條例》及《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兩類人士須強制修習有關課程。第一類是 因嚴重交通違例事項而被定罪的人士;第二類則是在兩年內在違例駕駛記分制度下累 積滿十分的人士。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期間,約有 34 700 名駕車人 士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其中約9800人屬強制修讀者。修習課程的人士當中,約有 80% 在修畢課程後六個月內再沒有被記下違例駕駛分數。

車輛檢驗

日常車輛檢驗工作旨在確保車輛操作安全,性能良好,而且維修保養妥善。政府 規定,所有公共服務車輛、重量超過 1.9公噸的貨車,以及拖架一律須每年檢驗一次。 二零一零年,四個政府驗車中心共檢驗了約 194000 輛車。此外,當局又對專營巴士 進行了 3 341次突擊檢查,以確保巴士操作安全,性能和服務質素良好。車齡超過六 年的私家車和重量不超過1.9公噸的輕型貨車,必須每年到指定的私營車輛測試中心 接受檢驗。全港22個指定的車輛測試中心共檢驗了241000 輛車,

九龍灣驗車中心設置了兩台底盤功率機,抽查年檢柴油車輛的黑煙排放情況。

進口車輛在香港登記和領取牌照前必須接受檢驗,以確定符合法例規定。二零一 零年,當局批核了624種車輛類型,其中603種通過檢驗同類型車輛樣本的簡化程 序予以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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