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123
專院校提供到校支援服務、營辦學習中文支援中心以進一步支援非華語學生,以及為 錄取非華語學生學校的中文教師提供培訓。
為清貧學生而設的支援計劃
二零一零至一一學年,當局通過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資助 849所學校和 157 個非政府機構舉辦課後活動,以協助約 163100名清貧學生改善學習成效、擴闊 課堂以外的學習經歷,以及提高對社會的認識和歸屬感。為進一步加強對清貧學生的 支援,有關撥款已大幅增至1.75億元,增幅達一億元。
參加制服團體和香港青年獎勵計劃的清貧學生,亦可獲政府資助購買制服或參加 訓練課程。目前,受惠的學生約有4000 名。
“香港賽馬會全方位學習基金”由教育局及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於二零零二 年成立,目的是為經濟上有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俾能參與由學校主辦或獲學校認可 的全方位學習活動。在二零零九至一零學年,961所參加學校共獲撥款約4,400 萬元, 共有 201800 名小一至中七學生受惠。
當局又於二零零九年年初推出“電腦循環再用計劃”,為家境清貧學生提供一台 循環再用電腦和一年免費互聯網服務;預計約有二萬個家庭受惠。
監管及管治架構
政府的角色及組織結構
教育局局長主管教育局,負責制定、發展和檢討教育政策,從政府的財政預算中
取得經費,並監察教育計劃的有效推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協助教育局局長履行這些 職務。
《教育條例》
《教育條例》規管學校教育服務。辦學者必須遵守《教育條例》和附屬法例中有關 學校註冊、教師註冊、校董註冊、健康與安全、收費及師資等方面的規定。
《職業訓練局條例》
《職業訓練局條例》就職業訓練局的成立、職能和管理作出規定。職訓局是負責 職業教育和技能訓練的主要機構,成員包括工商界、服務業、僱員和政府的代表。
《專上學院條例》
《專上學院條例》規管開辦專上課程的院校。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共有四所 認可院校根據該條例註冊,分別是香港樹仁大學、明愛徐誠斌學院、珠海學院和恒生 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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