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務65
劃將會分階段實行,讓投資者可選擇以實物證明書或無紙化形式持有證券。新的無紙 化方案讓投資者以本身的名義作為登記持有人持有證券,從而提供更多機會以直通方 式處理證券,提高市場效率。為奠定在香港實行證券市場無紙化的基礎,政府把 《2010 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並在二零一零年七月獲通過。《2010 年公司(修訂)條例》會把《公司條例》中強制發出或使用紙張形式的所有權文件及轉讓 文書的現有限制刪除,這項修訂是實行證券市場無紙化所需的整個立法程序重要的第
一步。
發展債券市場
政府近年一直致力推動債券市場的發展,有關工作包括為市場提供所需的金融基 礎設施,簡化發行程序,優化規管安排,提供稅務優惠,鼓勵公共機構發債,以及加
強債券投資者教育工作。
為推動本港債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政府在二零零九年七月獲立法會通過落實政 府債券計劃。在該計劃下,政府獲授權發行未償還本金總額不多於 1,000 億港元的債 券,並設立“債券基金”以管理經該計劃籌集所得的款項。“債券基金”與政府的財政 儲備及其他政府帳目分開處理,其用途是償還債券的本金,履行與該計劃相關的財務 義務及法律責任,以及進行投資。
二零一零年共發行了七批以機構投資者為目標客戶的政府債券,吸引了不同層面 的投資者購買。
銀行對短期外匯基金票據的需求在二零一零年放緩。金管局增發了1,160億港元 91日及182 日期的外匯基金票據,並繼續增發5年、10年及15年期的外匯基金債券, 以優化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的期限組合
截至二零一零年年底,未償還港元債券 (包括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超逾12,480 億元。
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
香港已就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設立有效的監管制度,以維持安全的營商 和投資環境;亦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成立了高層次的中央統籌委員 會,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負責督導這個政策範疇的工作。為了加強適用於金融業 的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的監管制度,使其進一步與國際標準接軌,政府 已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金融機構) 條例草案》 提交立法會。條例草案如獲立法會通過,新法例可望在二零一二年實施。
籌劃法定企業拯救程序
就制訂法定企業拯救程序的立法建議而進行的三個月公眾諮詢已在二零一零年一 月完成,諮詢總結亦已在二零一零年七月發表。政府會繼續籌劃法定企業拯救程序, 讓一些長遠而言仍可繼續經營但面對短期財政困難的公司得以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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