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9 — Page 39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政制和行政 13

立法會會議

立法會通常於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廳舉行會議。在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立法 會會期內(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立法會共舉行 36 次會議,其中四次 為行政長官答問會。

立法會在例會上處理的事務包括審議提交予立法會的附屬法例、其他文件和報 告;向政府提出質詢;提交和審議法案及決議案,並就有關公共利益的事項進行議案 辯論。立法會會議全部公開舉行,讓市民旁聽。議員可用粵語、英語或普通話發言, 席上提供即時傳譯服務。會議內容以中英文逐字記錄,載於《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 錄》。

在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會期內,議員就政府的工作提出了 154 項口頭質詢 和 826 項補-

質詢,以及另外443項書面質詢。在附屬法例方面,立法會完成審議 21 項在上年度會期提交的附屬法例,並藉通過決議對其中一項作出修訂。政府於本 年度會期提交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審議的176項附屬法例當中,144 項交由內 務委員會轄下成立的小組委員會審議,立法會藉通過決議對其中三項作出修訂。其餘 32 項附屬法例的審議工作在下年度會期繼續進行。此外,立法會也審議了一份技術 備忘錄及一份實務守則,並藉通過決議對該份實務守則作出修訂。政府以先審議後訂 立的程序,動議了21項議案以徵求立法會批准附屬法例,全部議案獲得立法會通過。 在法案方面,立法會在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會期通過11項法案。

在本年度會期內,立法會通過了兩項修改《議事規則》的議員議案,以及另外兩 項援引《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賦予立法會的權力而進行調查的議案。立法會也 按《基本法》第七十三(七)條通過一項議案,同意任命三位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 的法官為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立法會辯論了53 項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 此外,經立法會主席批准,立法會進行了九次休會辯論,以討論對公眾有迫切重要性 的事宜,或提出有關公共利益的問題,要求獲委派的官員發言答辯。

財務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財務委員會的委員。財務委員會的正副主 席由委員互選產生。委員會通常在星期五下午舉行公開會議,審批政府提交的公共開 支建議。委員會的工作包括在與《撥款條例草案》有關的會議程序中,審核由財政司 司長提交立法會的周年預算,該預算載列政府下一財政年度的全年開支建議。在二零 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會期,財務委員會舉行了 32 次會議 (包括為審核二零零九至二零 -零年度開支預算而舉行的七次特別會議),共審議 68 個建議項目,其中 17 個項目 內的 121 項建議曾由財務委員會轄下兩個小組委員會考慮,並獲其支持。

財務委員會轄下設有兩個小組委員會,分別是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工務小組委 員會。兩個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也是公開舉行。財務委員會所有委員都可以加入該兩個 小組委員會。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