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9 — Page 302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234】環境

全港共有 13 個舊堆填區。基於安全和環保理由,政府已修復這些舊堆填區。大 部分經修復的堆填區已經或將會設置康樂設施。

廢物轉運站

都市固體廢物由廢物收集車輛收集後,會運往廢物轉運站,經裝入貨櫃後,再從 海路或陸路轉運往堆填區。在二零零九年,由六個轉運站和七個離島廢物轉運設施組 成的網絡,共處理了 165 萬公噸廢物。香港約有75% 家居廢物經由這個網絡運往堆

填區。

化學廢物和特殊廢物

化學廢物在送往持牌處理設施處置前,必須按正確的方法包裝、標識和儲存。現 行的運載記錄制度,有助追查化學廢物由產生至最終棄置的每個程序。

二零零九年,位於青衣島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每日平均處理約 107公噸化學廢 物,包括遠洋船隻所產生的《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件1及 II所列的廢物。該 中心由政府承辦商營運,使用者須支付部分處理費用。

位於小鴉洲的低放射性廢物儲存設施落成啟用後,香港所產生的低放射性廢物, 大都運往該設施長期儲存。該設施是專為安全儲存低放射性廢物而設計,符合嚴格的

國際標準。

醫療廢物

為保障公眾健康,政府建議推行醫療廢物管制計劃,確保醫療廢物以環保而安全 的方式處理和處置。根據該管制計劃,醫療廢物會被送往化學廢物處理中心,以高温 焚燒的方法處置。政府正在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加裝接收和處理醫療廢物的設施,並提 升廢氣潔淨系統,使其達到歐洲聯盟的最新排放標準。

建築廢物

二零零九年,建造業產生了約 1 540 萬公噸建築廢物,當中約93% 為惰性物料 適合循環再用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把惰性物料回收和再用,減少在堆填區棄置。政 府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推行的建築廢物收費計劃,提供經濟誘因,鼓勵業界減少建築 廢物。政府繼續把惰性拆建物料運往內地作填海之用。

大型廢物處理設施

香港須處理大量不能循環再造的廢物,並須發展處理這類廢物和縮小廢物體積的 新設施。有關設施必須先進和符合成本效益,並採取多技術方針,以最合適的技術處 理不同性質的廢物。政府希望,以先進焚化科技作為核心技術的大型綜合廢物管理設 施的第一期,可在二十一世紀一零年代中期投入服務。此外,政府也會發展有機廢物 處理設施,處理已在源頭分類的有機廢物(例如廚餘),並把廢物轉化為有用資源。政 府希望這項設施的第一期可在二十一世紀一零年代中期前投入運作。不過,即使有了 這些大型廢物處理設施,剩餘廢物仍須運往堆填區處置。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