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9 — Page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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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就業

基金在二零零九年接獲7 260 宗特惠款項的申請,較上一年的6448宗增加 13%。年內,基金向 6 717 名申請人發放共 1.74 億元款項,並錄得2.59億元盈餘,

僱員權益和福利

《僱傭條例》訂明與僱傭有關的各種僱員福利和權益。除了遵守法例訂明的各種 規定外,勞資雙方也可自由議定其他僱用條款和條件。

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起,所有僱主必須為僱員登記參加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 局規管的強積金計劃。截至二零零九年年底時,僱主參加強積金計劃的比率為

99.9% •

工作條件

根據法例,僱主一般不得僱用 15歲以下的兒童工作。在符合嚴格規則的情況下, 13 及 14 歲的兒童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工作。在符合有關僱傭規例的情況下,15至 17 歲的青少年可在工業場所工作。勞工法例訂有特定條文,保障工人的安全、健康 和福利。

勞工督察負責巡查工作場所,確保僱主遵守各項保障工人權益的法例,並持有有 效的僱員補償保險單。勞工督察在巡查工作場所時,也會查核僱員的身分證明文件, 並會與警方及入境事務處的人員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非法僱用勞工活動。年內進行的 聯合行動達217 次。

政府服務合約承辦商如因有關合約而須僱用大量非技術工人,必須與有關的非技 術工人簽訂標準僱傭合約,以保障他們的權益。

對違例欠薪的執法行動

勞工處對拖欠僱員工資的僱主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並積極預防欠薪事件發生。年 內,該處就違例欠薪而發出傳票的個案中,有1314宗的僱主被裁定罪名成立,較二 零零八年增加了37%。四名公司負責人及一名僱主因拖欠工資而被判監禁或緩刑。

僱員補償

香港的僱員補償制度採用不論過失的補償原則。根據這項原則,僱員受傷、患上 職業病或死亡的個案,不論是否因僱員的過失引致,僱主都必須負責補償。《僱員補 償條例》涵蓋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的受傷或死亡個案,同時也涵 蓋由指明的職業病引致的受傷或死亡情況。僱主必須持有有效保單,以承擔在該條例 和普通法下的法律責任。

勞工處於二零零三年在建造業推行自願復康計劃,協助因工受傷的建造工人得到 更佳護理,早日康復。計劃已分階段推展至所有行業。

勞工處協助受傷僱員和身故僱員的家人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向僱主索償。該處 也管理免息貸款計劃,為因工受傷僱員提供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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