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1 金融財務
政府不斷致力優化強積金制度的運作。二零零九年五月,政府提交了《2009年強 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旨在鼓勵僱員更積極地管理他們的強積金投資, 並促進市場競爭。條例草案在同年七月獲立法會通過。積金局現正與強積金受託人合 作,為實施法例作好準備。
公司註冊處
公司註冊處負責實施和執行《公司條例》的大部分條文,為本地及非香港公司註 冊,登記根據《公司條例》和相關條例須提交的文件,撤銷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私人 公司的註冊,並提供服務及設施,讓公眾查閱和取得該處所保存的公司資料。該處也 實施和執行若干其他條例,包括《受託人條例》(與信託公司有關的部分)、《註冊受託 人法團條例》和《有限責任合夥條例》。該處還負責處理放債人的牌照申請,並備存放 債人登記冊以供公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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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處自一九九三年起以營運基金模式運作,從而可更靈活調配資源,以切 合客戶的需求和期望。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該處錄得1.347億元盈餘
該處繼續分階段推行“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以期把部門的運作全面電腦 化,並提供資料存檔、處理、儲存和查閱的電子化公共服務。電子查冊服務備受客戶 歡迎,現時在網上查閱公司資料的比率超過98%。待有關的法例修訂通過後,預期 電子公司註冊及一站式公司註冊和商業登記服務可於二零一零至一一年度推出。
二零零九年,共有 109 424家本地公司註冊成立。截至二零零九年年底,公司登 記冊內共有 772 253 家本地公司,二零零八年年底則有710766家。
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的公司在本港開業後一個月內,必須向公司註冊處申請註 冊。年內,共有683家新的非本地公司註冊。截至二零零九年年底,共有7912家來 自 81 個國家的非本地公司在香港註冊。
破產、個人自願安排及強制清盤
破產管理署確保在個人破產及公司清盤方面,香港能夠提供符合國際標準的優質 服務。
破產管理署署長或私營破產或清盤從業員在擔任受託人或清盤人時,會負責調查 破產人或清盤公司的狀況,把資產變現,並把債款發還給債權人。破產管理署署長也 會根據《破產條例》和《公司條例》就涉及破產或清盤的罪行提出檢控;申請把不合適 的清盤公司董事的董事資格取消;監察外間清盤人和受託人的操守,並且監管清盤案 所涉及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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